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婿依法拒绝赡养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新的民典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对公公婆婆、女婿对岳父岳母可以依法拒绝赡养。这对于夫妻双方都有稳定收入的小家庭来说,真的是无所谓,因为女婿拒绝赡养,女儿完全可以按需履行赡养的义务。
然而,对于妻子没有稳定收入或婚后在家做全职太太失去收入后,当岳父岳母生了大病急需治疗时,女婿拒绝承担治疗(赚养的内容之一)义务,对于妻子来说,还真是个棘手的问题。因为,即使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妻子用属于自己的财产变现后去为父母治疗,极有可能会对病情造成贻误。这对妻子来说,心灵的创伤如何才能抚平呢?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在夫妻一方父母有变故时,另一方面方故意刁难的,并不多见。但是作为一部已出台施行的法律,即使一方依法拒绝,尽管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但作为夫妻弱势的一方,又该如何面对这种情况呢?
小编觉得,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不光要考虑自己,更应该考虑父母的赡养问题,以及丈夫在赡养岳父岳母问题上的态度变化后,自己如何应对的预案。直白的说,如果父母生活困难,如果自己赡养父母的能力不够,或者在父母出来变故时还没有应对预案,千万别把希望全部押在丈夫身上而急于结婚。
随着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背景下,特别是更多的药品不断降价并进入医保目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即使出现了女儿弱势、女婿拒养的情况,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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