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6年,原单位说通过自查自纠让你清退超范围津贴,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最近省检查组来我单位检查工作,查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我单位在中秋和春秋,向在编人员按规按标发放福利时,考虑到编外的门卫和保洁人员,平时工作踏实,特别是有什么临时任务,只要安排他们,他们都会立即执行,出于人文关怀,就从办公经费中挤出一点,向他们也发放了编内人员一半的福利。
检查组查到这笔支出后,就把帐本带走了。当时与我们负责人交流时说,单位福利只能发给在编人员,不应该发给编外人员。
究竟怎么处理,目前处理意见还没有下来。由于有的编外人员已经不干了,对此,我们负责人已做好自己掏钱退还的准备,毕竟表造好后是他签字同意发放的。
由此可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在层层落实。特别是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的要求,正在深入的自查自纠和不折不扣的执行。
你尽管已经离职6年,但是,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你当初超范围领取了岗位津贴,对照文件要求,通知你退还是有理有据的。你作为老同志,理应带头执行要求,积极主动退还,为新政的落实到位尽绵薄之力。
像以前供电局开年会,不光职工有丰厚的礼品,就是带去一同参加的家属,也会有同样份额的礼品。新政实施以来,年会也不敢开了,更别说什么礼品了。对此,我们老百姓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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