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半年,职工工作五个月又二十天后被人事通知不予转正并给予1.5个月的工资补偿,这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上面的法律条款可以,公司对你的补偿是合理的。1.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职你,即不予转正。
2.由于你的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应该补偿0.5个月工资。
3.由于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你,再额外补偿你1个月工资。
都工作五个月又二十天了,如果公司觉得你不胜任工作,应该对你进行培训,或调整到相对合适的岗位。如果仍不能胜任,再辞退你,就会更加人性化。所以说,公司的做法并不是没有瑕疵。也许正因为此,才额外补偿你1个月工资。作为被辞退的员工而言,此时,应该主要看公司有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劳动法规定,公司在员工工作一个月后,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费社保,那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公司不予理睬,你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相信社保的行政强制性,一定会让公司为你补缴。
在这方面,你能主张的就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主张双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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