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些下岗职工临近退休了,已办退休的人员退休工资有多少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普遍不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自主缴纳养老保险的负担较重,不少人只能选择60%的最低档缴纳;二是收入断断续续造成工龄不连续,累计缴费年限少。而这两方面都是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关键因素。
“下岗”一词最早出现在90年代初期,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职”、有的地方叫“厂内待业”,到了90年代到21世纪初,“买断工龄”又成为国有企业在安置富余人员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虽然叫法存在一定区别,但其实都是“下岗”的一种方式,说白了就是企业与员工经协商后,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薪资水平和岗位性质等,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多的补偿几万块、少的补偿几千块,然后将员工推向社会,从企业职工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谋出路。
“下岗”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多发生在老工业基地或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如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而且多发生在经营较困难的行业,比如煤炭、纺织、机械、军工行业等。从历史数据来看,90年代末到上世纪初期经历下岗的人数最多,比如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下岗职工分别是562.2万人、618.6万人和444.6万人,总计1000余万人。
虽然《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都明确“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比如1999年时,经贸委、财政部、人行就曾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但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国企面临着改革,需要在市场经济下保持较高水平的竞争力,一些富余职工的包袱又太重,不得不通过“工龄买断”、“下岗待业”、“停薪留职”等方式中断社保关系,将职工推向社会自谋职业或创业。
从这个角度来讲,下岗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正是因为一批人“下岗”才使得企业经营成本降低,才使得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保有较大的竞争力、才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了下来。
但是,对于下岗职工而言,他们的个人利益却或多或少地受到了损害,特别是对于那些下岗时年龄较大、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创业资本的下岗职工而言,再就业或者创业对于他们来说困难无比,不少人只能打零工或者从事一些收入不高的基层岗位,收入低的同时,工作也不稳定,生活水平自然不高。
另外,如果三四十岁时在90年代末或本世纪初下岗,那么目前正值退休年龄,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养老金待遇低也是正在面临的现实问题。
为什么下岗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高呢?已办理退休的下岗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有多少呢?
首先,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与缴费基数、工龄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基数越高、工龄越多则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对于下岗职工而言,下岗后,原企业不再为他们负担养老保险,之前企业为他们按照100%的基数缴纳20%、个人缴纳8%,而下岗后受限于收入水平,很多人为了节省开支不得不按照60%的最低基数缴纳,而且个人全额负担20%,少则几千元每年,多则上万元每年,缴费基数低、缴费比例低是造成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的因素之一;此外,灵活就业后,有些人缴纳养老保险存在断断续续的情况,比如今年缴、明年不缴,到退休时可能才勉强凑足了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而那些没下岗的始终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一般都在30年以上。缴费基数低、缴费比例低、累计缴费年限少,这几个因素都是导致下岗职工养老金水平普遍不高的原因所在,也是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体现。
下岗职工养老金高低因人而异,少则千余元,多则三千元左右,关键还要看缴费基数和累计缴费年限。今年人社部给出的企退人员养老金的水平是——“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增长到2020年的2900元左右”,也就是企退人员3000元养老金基本能达到“及格线”,而下岗职工受限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能达到3000元的及格线就算不错了,退休后首月领到2000元左右应该占很大的比例。
不过机会与危机并存,也并不是所有下岗职工都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在针对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中,税收减免、工商登记优惠、行政性收费优惠、信贷优惠、劳动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并行,不少下岗职工借着各项政策的东风成功再就业或者创业成功,事业上得到更好发展的同时,养老保险也足额、长年缴纳,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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