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9个人聚餐,说好了是AA制,可是有4个人借口有事提前离开,你怎样看待这些人?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就喜欢这样的人!聚餐时人都来了,菜也点好了,好酒好菜已经开始上桌了,他却提前离开了。哈哈,一大桌子好酒好菜都留给了没走的那几个人,最后结账时,反而要9个人一起结账,坚持到最后的人,赚翻了!
所以,聚餐时已经说好了是AA制,却又提前离开的这些人,都是“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好人啊!尤其是那些明明可以坚持到最后,却“借口有事”也要提前离开的人,简直相当于直接给大家发红包!反正我非常喜欢这样的人!
在职场里,“说好了是AA制”,注意是已经“说好了是AA制”,这就相当于签订了合同啊,既然签订了合同,大家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不管你是坚持到最后,还是提前离开,最后肯定都是要“按照AA制付餐费”的。
如果“说好了是AA制”,却没有来参加聚餐,还可以解释为“因为不可抗力违约了”,大家勉强可以原谅,不让他付餐费;如果人都已经“来参加聚餐了”,却因为“借口有事提前离开”,使大家高兴团聚的气氛受到影响,严格来说,是扫了其他在座各位的兴,应该在“AA制餐费之外”额外补发一个红包的,最差也要“罚酒三杯”!
几年前的时候,说好了是AA制,中间有人离开,等到最后付账时,因为人已经离开了,结账的同事如果脸皮薄,确实是不太意思去找那些“借故提前离开的同事”去要钱的。如果本次聚餐花的钱不多,在座的各位多付一点,大家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有次公司几个同事聚餐,一开始也说是AA制,结果中间陆续有人离开,最后只剩我和另一个同事了,而那个同事又喝的人事不省,我只能去结账,结账之后,回来又不好意思跟离开的人要钱,只能安慰自己“就当请大家吃饭了”!
可现在不同了!聚餐时收款都是“群收款”,既然是公司的同事,吃饭前可以拉一个群,聚餐结束后,根据来参加的人头数,直接发起一个“群收款”,每个人该付多少钱,清清楚楚,丝毫不差,谁付钱了谁没付钱,大家都看得见,谁也别想赖账!哈哈!
总之,一开始“说好了是AA制”,人也来参加聚餐了,却“中途离开了”,这样的朋友大家都很喜欢。我最喜欢的是那些“菜还没上齐”或者“刚上几个菜”就提前离开了,这基本相当于他出钱请大家吃饭了,这样的同事们,大家怎么会不喜欢呢?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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