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一家知名公司就职14年,离职后发现公司只帮我缴了6年的社保,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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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遇到这样的问题,那么作为所在的工作单位就严重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了。当然在通过法律途径之前,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这8年的一个费用,那么如果说单位愿意给你补交这8年的费用,那么是再好不过。
这样的话你个人需要承担的缴费比例大概是1/3左右,企业单位给你承担的缴费比例大约是2/3左右,并且企业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一个滞纳金的费用。所以说在补交的过程中,可能你自身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是如果作为企业单位明确拒绝补交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只能够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了。
当然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你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了14年,比如说提供14年以来的一个劳动合同书,或者说14年以来的一个工资流水明细,那么只要是工资流水明细当中显示的对公的一个账户,是你们所在的工作单位的账户,那么就可以证明你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通过这样的一个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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