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为什么会这样做?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薇娅每年的收入没有一百亿元也有几十亿元了,拥有如此高收入的人还要偷税漏税是不是让大家觉得非常奇怪?
其实我倒是一点也不惊奇,收入越高者的税率也就越高。比如最低收入者不用缴纳个税,收入高一些了按照3%缴纳,再高一些按照10%缴纳,收入最高的那波人的个人综合所得收入税率为45%。
45%意味着将近一半的钱需要缴纳个税,1亿元就是4500万元,10亿元就是4.5亿元,你说薇娅这样的高收入者有没有少纳税的实际需求?
少缴税有两种,一是合法合理避税,二是违法偷逃税。我们国家的税法系统比较完善,合理避税的漏洞越来越少,不少漏洞被逐渐堵上了。但很多人并不清楚,他们还是在进行一系列的税务筹划,有些行为触犯了法律还浑然不知。
当然,薇娅偷税的本质是逃避纳税义务,希望能够将尽量多的财富留在自己的口袋里。
从通报里可以看到,薇娅在两年里总共偷税7.03亿元(13.41亿元是逃税金额加滞纳金加罚款的总额)。这7个亿是她没有缴纳的税收,加上之前或多或少缴纳了的税款金额更大。少纳税的强烈欲望让薇娅铤而走险。
正常纳税金额很高在对薇娅的处罚通报中提到了其虚构交易改变了收入形式。
这个招数是偷税网红们最爱用的,他们以为这样做是合理避税,实际上都有了“虚构”情形了,怎么还可能是合法的事情呢?
改变收入形式能有多省税?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带货收入属于综合所得收入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按照最高45%的个税税率征收。假设某网红一年收入5亿元,对个人来说能够从收入中扣除的“成本”最多也就是几十万元,相比于5亿元的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正常缴纳税款大概需要纳税2.24亿元,个税占收入的比重为44.8%。
改变收入形式的最典型例子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改变成经营所得,这其中涉及虚构经营业务,也就是违法所在。
个人独资企业的最高税率为35%,低于综合所得的45%,但这不是最省税的方式。
经营企业除了有收入还有成本,只有从收入里减除成本后的得到的经营利润才需要纳税。
正常情况下成本需要企业自行整理上报,但个人独资企业往往规模不大,没有专业的会计人员。为了方便大家计算收入成本,税务局给予企业主申请核定征收的权利。
简单来说,核定征收下成本为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成本率为80%的话,收入中可以减除80%,剩下的20%需要纳税。
继续上面的例子,网红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并采取核定征收。
那么需要缴纳个税的利润=5亿-5亿*80%=1亿元。
这种方式缴纳个税金额为3493万元。除此之外还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增值税及教育附加,大概为1456万元。
总计缴税金额为4949万元,占据5亿元收入的9.9%。
正常缴税超过2亿元,虚构业务改变收入性质缴税4949万元。网红有足够的理由偷逃税,而且之前对于网红纳税问题的监管不算严格,他们更加有恃无恐了。
网红也是人,对于金钱的欲望可能比普通人还要强烈,毕竟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见过那么多钱,内心深处的欲望未被激发起来。
这是薇娅为何偷逃税的原因,说白了就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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