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工资报酬和其他劳务报酬,在新的税务制度下怎么纳税?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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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每月扣除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正征求公众意见)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20%的费用后计入收入。比如你取得2000元的劳务报酬,则按2000*(1—20%)=1600元计入收入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
3.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未正式明确,因此具体纳多少税还不好计算。建议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明确后计算更准确。
4.您目前的工资和劳务报酬共8000元,计入收入所得7600元,按新标准,如果加上专项和附加扣除费用(扣除多少每个人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情况有差异),估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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