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没经过户主的同意就直接占用了农用田,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针对“村里修路没经过户主同意就直接占用农用田”的问题,作为农田承包者,你至少可以向村委或者上级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几个疑问:
疑问一:村里修路是否有合法合规的手续?程序是否合规?
我国的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五大类: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组道路。其中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属于公共建设道路,其在建设前如要占用农用田,则必须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被征地农民、村集体的同意,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但是村里修的村组道路不属于公共道路的范畴,在手续和报批流程上相对更简单一些,因为本身村委就属于基层自治组织,土地未确权前其所有权也属于村集体所有。
但是村组道路修建流程简单并不意味着村干部可以随意决定修建与否,更不意味着可以不征得承包户的同意。对于修路这等大事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征得2/3以上同意方可开展工作。
疑问二:不给与承包人以赔偿或者农田置换是否合法?
而且尽管农田承包责任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但占用农田修路已经给承包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不征得承包人同意是不恰当的,不给与经济补偿或者农田置换更是不恰当的。
按照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且每一种补偿费用都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当然了,作为村集体的一员,又从“要致富先修路”的角度来讲村委修路也是好事,是出于为村民谋福利,带领大家发家致富、方便村民出入的考量。因此也没有完全必要非要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补偿,个人牺牲一点利益也说的通,但是村委一点补偿的意思都没有、也没有给予土地置换的意思,这就说不过去了。凡事商量着来,相信承包户也不是只认钱不通情达理的人。
疑问三:在农村土地已经确权的大背景下,村里修路不征得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合法吗?
大家都知道全国2018年来就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通俗讲就是每宗地的土地权在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后向承包人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
土地确权后更加保障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而且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所以确权后的土地在未经承包户同意且未给予补偿的情况下是否已经涉嫌违背“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基本原则?
下一步该怎么办?毫无疑问无论是从从上到下的农田保护政策,还是从近两年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来看,村里不经过您的同意、不予以补偿或置换的前提下就施工修路的做法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程序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您绝对占理。
但是另一方面讲,农村工作本身就很复杂,作为生活在村集体中的一员,在考虑法律保障和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集体利益和与村委的关系,所以建议您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个人利益可以向集体利益适当让步。当然了,如果村委和村干部对您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那么也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直接诉讼,相信上级部门和法院会支持您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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