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已死亡可家属没有申报导致又多开了两个月工资,现在如何退还?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有“主动退还”的意识还是值得为您点赞的,只要与当地社保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0日)主动将多领取的两个月养老金退还就可以,一般不会受到额外的罚款或者法律处罚,但是最好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社保单位协商退还事宜,万一拖延时间过久,不但不能享受到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社保补贴,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诈骗,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退休职工已死亡,家属没有申报,导致又多开了两个月养老金,现在如何退还?不退还的后果是什么?家人去世确实是一件悲痛的事情,再加上忙于丧事,未能向社保部门及时申报死亡也情有可原,但是社保法规定养老金在退休人员死亡后的第二个月就停止发放,对于因未及时申报死亡等原因造成的养老金继续发放的情况,家属应将多发的养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返还。
首先,对于主动返还的,或者社保部门在核查后证实退休人员已经死亡的,多发的养老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0天内)予以返还。
您这种情况是因为未及时申报死亡造成的,并非主观“冒领”,且只多发了两个月,并有主动退还的意识,这种情况下社保部门是不会过于追究的,只要主动联系当地社保部门,说明情况后退还即可,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再者,如果尝到“甜头”后继续冒领,那么该行为已经触犯《社会保险法》第88条,将被处以罚款。
关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社会保险法》第88条有明确的规定,即“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以上还是情节较轻的情况,仅处以2-5倍罚款即可,如果“冒领”情节严重的,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这时候可不是简单的处以罚款这么简单了。
一旦冒领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就可能涉嫌违法《刑法》的第266条,即涉嫌诈骗,根据情节严重与否,最低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严重一点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严重的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结:综上而言,主观或者客观的多领了两个月的养老金应该重视起来,不要将这种错误继续下去,抓紧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主动退还吧。
退还后抓紧进行死亡申报,可获得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补贴其一:死亡申报的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包括家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当地户籍派出所或者医院开具),持有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窗口直接申报死亡即可。
其二:死亡申报后可获得的补贴:
虽然退休人员死亡后的第二个月就不能领取养老金了,但死者遗属可以依法领取到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保补贴,但各地具体的补贴项目存在差别,且补贴标准也存在差异,我们以陕西省为例进行介绍:
1.丧葬费
陕西省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为厅级及以上人员4000元、其他人员3500元。
2.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陕西省已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执行标准以死亡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一次性发放20个月。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3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385元。
除了上述补贴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章第14条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结语以目前各地的规定来看,遗属多领取的两个月养老金或者根据社保部门指定的途径进行退还,或者在从申领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中扣除这两个月的养老金。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 上一篇:为何有人称印度为“强奸王国”?
- 下一篇:已退休教工的教龄补贴有提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