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退休金养孙子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被养的不一定是孙子也有儿子呀,还有父母,还有配偶,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在我们历史上,首先建立对企业职工起养老制度是是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这一制度,职工本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退休时的本人工资待遇,跟退休前的基本工资相挂钩。1969年劳动保险基金停止计提。但是这一制度并没有终止。
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没有参加劳动保险的企业职工的退休费待遇,由企业行政外列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待遇由民政部门列预算。后期的退休费待遇来源,就是这么处理的。
我们老的退休制度,退休费待遇都是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一般养老替代率能高达80%到90%。实际上,大家想想过去一个人的职业发展轨迹,随着工龄和岗位级别的不断提升,退休时肯定是远超年轻人。因此,在当时大多数退休老人的养老退休费待遇,比年轻人的工资要高得多。在当时,老人的退休费也是养儿养女、养老人。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领取退休费的老人去世以后,遗属除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外,其遗属生活困难的,还可以领取相应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养老保险缴纳时间短,缴费基数低,每月养老金也就1000元左右。这样的养老金水平怎么可能再去养儿子、养孙子呢?
一些缴费时间长、缴费基数高的退休老人养老金能领到五六千元,甚至更高。这也是人家缴费了呀?
特别是现在,由于生活条件好了,老人的身体的衰老程度也没有过去那么快。很多老人退休以后还会继续打工,这是一边领着养老金,一边挣工资呢。
所以,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从来没有对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用途做限制。要想领取较高的养老金,那么就想办法多缴费、长缴费吧。这样也能够提高人们参保缴费的积极性,降低社保费的征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