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感谢受邀回答职场问题!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职入龙门”解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劳动法》的解读来看,公司解约理由是否合法重要依据就是:公司规章制度本身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向已在职员工公示并获得员工确认的情况下,才受法律保护!
如果题主所在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并未向所有员工明确公示公司规章制度且获得员工确认的情况下,公司以旷工为由提前解约,是要根据新《劳动法》给予员工赔偿金的!
特别注意:如果公司出示以下解约证据,劳动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A 题主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中有这项告知条款,因个人法律意识薄弱导致未仔细阅读就签字的话,就视为已告知且获得签字本人同意!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B 缺勤打卡记录、员工在旷工正式文件签字确认的证据!
C 公司出具旷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证据!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A 因家人或个人疾病被迫请假者,应尽快提供医院病情等相关权威证明;提供请假书面文件或者邮件以及各种聊天软件记录!
B 是否可以提供对公司此条规章制度未公示且员工不知情、未确认证据呢?公司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是否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呢?
C 公司是否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同劳动者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呢?是否有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情况能?是否存在收取保证金等问题?如果有上述情况出现,则视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举证,获得应得欠款和赔偿金!
A 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依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都要给予劳动者补偿!!单位不赔偿则由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责令赔偿!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B 解除关系后用人单位要出据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且办理好离职员工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拒不办理,您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入龙门”分分钟轻松解决职场问题,秒秒间温暖努力向上的你!
如果大家在职场发展方面有什么实战经验和有效方法,请在评论区和我们分享!
关注“职入龙门”头条号,获得更多职场升职加薪的实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