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遇到哪些问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工厂上班,有许多的与劳动法规相悖的劳资问题都可以投诉,这些问题比较杂,但常见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简单地归纳一下。
一、加班的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或者综合工时制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没有按照规定的1.5倍、2倍、3倍支付,或者没有按照“按工资基数计算”,是可以向劳动监督相关部门投诉的。
二、劳动合同的问题。
可以投诉的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很多,典型的问题包括:
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都掌握在公司手里。
3. 劳动合同中所述的工作地点模糊。
4.劳动合同中所述的岗位模糊。
5.劳动合同中的内容与国家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相悖。
6.未经协商公司私自更改合同内容的,如岗位调动、降薪等。
三、薪资问题。
薪资问题包括:
1. 未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给付。
2. 工资拖欠。
3.薪资计算的方法有问题。
四、试用期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违反这些试用期相关的规定的,可以向劳动相关部门投诉。
五、假期问题。
1. 法定节假日假期未放假又未按照加班工资相关条款给付加班工资的问题。
2. 产假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批准的。
3. 病假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付工资的。
4. 工伤假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付的。
5. 未给予员工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的。
六、辞退的问题。
辞退员工未按照下列情况辞退的。
1. 违法辞退员工未按照补偿标准给予员工补偿的。
2. 辞退孕期女性员工。
......
小结:特别建议,如果还想在公司做下去,投诉可以先放一放,毕竟,投诉后,再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能性极小极小。另外,如果要投诉,最重要的是所要投诉的问题所需的证据的收集,这需要智慧,也需要“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