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未通知到的人员待岗或找更好的工作”,有什么建议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待岗也好,重新找工作也好,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待岗期间和找工作之前,要去争取哪些我们应得的利益。下面分别解析。
一、待岗期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单位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者,企业应该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按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山东省规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生活费)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从停产停工之日起一个月,(最多为30天)
企业通知我们待岗,非员工本人原因不去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正常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仍然待岗的,应发放生活费。并且在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应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
二、重新找工作
1、企业让员工重新找工作,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重大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另外单位解聘的,属于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申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给缴纳医疗保险,不影响生病时医疗费用的报销。青岛失业金为一个月1719元,按照城镇户口干满一年支付3个月,农业户口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通知待岗或重新找工作,也是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不要中招,自己主动申请离职,自己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失业金也领不到。所以我们在重新找工作之前要将自己应得的利益争取到。另既然无法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不念过往,不惧将来,重新武装自己,重新踏上征程,开始新的职业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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