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还款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好,欠钱不还这一类案件在民事诉讼中很常见,有些时候,法院判决后,在判决书生效了之后,被告仍不还钱,该怎么办呢?下面帮您一一解答:
1、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债务人在判决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因此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当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手段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5)、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综上所述,在法院判决了被告不还钱的情况下,原告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两年内),如果被告没有履行能力,也可以暂时中止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