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在国有银行有许多理财柜台坑人,这是真的吗,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这个指的是你要到银行存款,最后却变为了理财?还是你在国有银行购买的理财,到期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既然没有指明清楚,我就两方面都蛮回答下。
到底什么是理财?要说一款产品坑还是不坑,至少对这款产品你要有所了解,我们总是听到银行理财这个名词,那么到底什么是银行理财呢?有人去了解过没有?
银行的理财产品:简单的来说就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
那么银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到哪些产品呢?如下图所示,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非标资产、现金、银行存款以及权益类资产等,这些产品的风险有高(比如非标产品、金融衍生品)有低(比如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理财产品是有分等级的:R1、R2、R3、R4、R5,越高的层级,风险越大,配置的高风险产品的比例越高,反之则越低。所以理财产品并非不可以买,特别是R3及以下的产品,基本都是中低风险的产品,发生损失的概率极低。
其实理财是不是好东西,我们只要看它的市场规模就知道了,截止2017年末,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总规模已经高达近30万亿(金额达到同期银行存款余额的一半以上),整体而言一直都是处于一个波状上升的趋势,如果说银行理财真的很差,早就被客户所抛弃了,而不可能存在这么多年,一直处于稳步上升。
理财柜台坑人?如果说是以往,我个人认为确实有可能存在坑人的情况,因为银行员工有任务,或许部分人员为了完成任何会忽悠你把存款改为购买理财(不向购买者提示理财的风险,只说高利率),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事情基本已经绝迹,这是为什么呢?
在2017年的时候,为了整治理财产品销售和代销领域的一系列乱象,银监会于2017年8月23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自有理财或代销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时,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按照银监及银行内部的规定,销售人员在销售相关理财产品之前,必须对客户完整明确的反映产品的相关内容(投资方向、投资期限、赎回条件、终止条款等等),并向客户揭示所存在的相关风险,同时需要客户签字确认。如果录音录像(会保存到理财期限结束赎回后的一年)里没有这些内容,那么就属于违规销售,该笔销售无效,且销售人员要承担相关的责任,所以目前基本没有银行员工敢于顶风作案。
因此你题目中所说的,“有人说在国有银行有许多理财柜台坑人”,我认为这个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反之其应该是越来越规范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