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了三万多,还款时漏还了一千,银行也没通知,过了半年银行通知说产生利息八千多,这样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利息合不合理
自2017年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各银行就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说目前信用卡逾期,只有收取利息及违约金。
当前市面上,各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的规定基本大同小异,一般如下: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违约金和利息。违约金一般是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日息万分之五,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最低还款额为消费金额的10%,3万多我们取35000元,10%的最低还款额即为3500元,你这笔仅剩下1000元未还,显然早已超过最低还款额,所以无需收取违约金。
按照目前信用卡的规定:逾期的利息是全额罚息(也就是说虽然你只有1000元没还,但是银行计算的利息仍然是以本金35000元来计息的,而不是只按照1000元)。逾期半年+消费日到还款日的期限,我们取7个月为例,总金额35000元,日息是万分之五(即年利率为18.25%),那么你这笔信用卡的逾期利息为:35000*18.25%/12*7=3726元。
按照这样算的话,你的总利息为3726元,似乎还没到8000元,那这个8000元是怎么来的呢?这是因为利滚利。信用卡只要是跨月未还的利息,这部分利息也会再收利息,这就是复利;而违约金:首月按照最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5%收取,如果继续不还,下个月所有未还部分要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再然后收5%违约金。
这样一来,计算违约金和利息的基数越来越大,持卡人所要还的本金以外的钱数也越来越多,所以欠款额会越来越大,比如这笔,如果利息及违约金(第二期你没还半分钱就会有违约金了)不纳入下期的的账单计息,你只要还3726,但纳入之后你的还款额就变为8000元了。
虽然都知道这个利息很坑很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高利贷(高利贷利率的界限为36%)也不为过,但是没有办法,还没见过有人以信用卡利息为高利贷告赢过银行的,因为信用卡复利这个是法律认可的,所以欠款还是越早还越好。
自身的责任
虽然说利息不合理,但是你自身的责任也不可忽视。银行对于信用卡欠款额,在到期前三日一般会短信通知,到期当日未还会在通知,到期过后未还会进行催收,特别是你这笔已经逾期六个月了,不出意外银行最少前后通过短信及电话催收你不下二十次,不可能说没有任何通知?如果说没有通知,那么这个是银行的责任,你可以申请减免这个利息。但是银行的催收都有留档的,所以你删掉自己的短信或者通话记录不代表着银行没通知,所有通知记录都可以通过运营商找得到,因此自身的责任也不可忽视。
信用卡虽然好,但是也要量力而行,盲目消费的后果是给予自己增加额外的负担,不要总是追求刷卡的一时爽,过后的无法及时归还,利息会让你怀疑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