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想注册一个公司,让我去当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的第一反映是否为亲姐?为什么她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反而让你上?担任法定代表人虽然名义上好看,似乎已经是一个企业的老板了,但是实际上做法定代表人,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虽然你不是股东,但是你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那么做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呢?
民法通则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你当法定代表人,很简单,挂个名字就好,但是假设你姐的企业存在上述情况,那么你是需要出来背一定的锅的,如果只是行政处分和罚款还好,假设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可是要坐牢的。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诉讼管理法根据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所以当了法定代表人之后,假设这家企业有欠税或者被执行信息的话,即使你不是企业的股东,只是个挂名法定代表人,也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那么你仍然会受到影响,比如上述的限制出境,想潜逃都困难。
如果必须当怎么办?如果说你非本意而是迫于外部压力等原因而担任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那么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对自己负责,最好是把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交于自己保管,任何由你签订的协议,一定要细心阅读,不要因为文件多,字数多就随意签了,不然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另外适当的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看是否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可以自己去检举,降低自己的责任。
再者如果可以的话,在任职法定代表人之前跟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签订个免责协议,虽然最终不一定有用,但是多一份保障,尽量降低自己的责任。
总结对于非你自营的企业,不要乱给别人当法定代表人,即使对方给你一定的报酬,因为你最终承担的后果可能会远远高于你所取得的收益了。其实反过来你自己想下就知道了,如果一切都是正大光明的,为何实际控制人自己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反而找个傀儡来呢,肯定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原因,这是为其以后撇清责任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