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账户有5000万卖地钱,给村民分4000万,剩1000万村委开支,合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村里账户有5000万卖地钱能够给村民发4000万证明这个村委还可以了,现实中多少村委会直接不发钱,名义留在村里账户,实际用于自身发家致富,这也是为什么村委明面上工资低到可怜,仍然一大堆人抢着当的一个原因。
举个例子:我们当地因为要修建一个产业园,需要征迁约3000亩的土地,扣除有明确使用者的土地外,还有几百亩的边角用地、水沟等无明确使用权的土地,价值一千多万,这部分理论上属于村民共有的财产,应当予以平分,但是村委并不把该部分资金下发,而是美其明曰留着以后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省得后续向村民征收。然而村里并没有什么公共事业建设。
村委从这次征迁中可以牟利的一共有以下三部分:
一是:征收时,公共用地少登记(比如总共五百亩,报上去的也是500亩,但在村财里实际账上就登记了460亩,剩余40亩资金被村委平分了)。
二是:四百多亩公共用地的资金,放置在银行为定期存款,每年的收益可以达到几十万元,但是记账的是存放活期,帐面上只有几万元的利息,多余部分被村委平分。
三是:挪用资金,村财一直都是村委在管理,现实中村委合谋挪用存财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总结比大老虎更可怕的是这些小苍蝇,什么缝都要叮一口,中西部的不知道,东部村委竞争目前大部分都是白热化的,为了当上村委什么都豁出去了,因为你的付出没两年就可以全回收回来了,东部沿海村委会里百万,千万富豪的比比皆是,村书记的座驾比县委书记还好,你就知道村委有多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