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是否意味着8小时的工作时间里都是不停的工作?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更正一下这个问题的问法:《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的限定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原话是“不超过”。
如果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每日工作八小时,究竟这八小时的工作时间意味着什么呢?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或者法定工作时间。在“劳部发【1994】521号文件(1994年12月22日)”中,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这里的具体解释是:
第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举例:上班工作交接时间、下班工作交接时间,都属于准备结束时间。
第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作业时间其实就是员工真正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如生产操作、招聘面试、拟写文件、采购谈判、计算核算等,这段时间用时最长,也最有作用,是真正直接产生价值的时间。
第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主要指如厕时间、吃饭时间、女职工哺乳期哺乳时间等。
第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比如机台更换生产原料的时间,上下料拼接时间等等。
以上的第一、第三、第四种时间,都被称作“法定非劳动消耗时间”,也就是说,这些时间都不会产生直接价值,但他们都是为了保障工作时间有效而不得不消耗的时间。
说到这里,基本就可以清楚地断定,公司规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或者劳动法规定的不超过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并非指劳动者在这个时间内必须不停地工作。
如果公司里出于某种目的,非要把“八小时工作时间”说成不停的工作,然后剔除掉上厕所、吃饭的时间,让你工作九小时、十小时,你就可以拿出这样的权威解释说给他们听。
尊重人性,才会有人性的光辉呈现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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