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做了12年,只给我买了8年社保,我能要求公司补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我在一家深圳公司做了12年,只给我买了8年的社保,我能要求公司来进行补交吗?这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购买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来购买社保。
所以自己在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12年,那么企业单位只给你购买了8年的社保,待遇很明显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当然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这4年没有给你正常交纳的社保待遇。因为毕竟这12年以来你都是在企业单位工作,所以说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缴待遇的。
在补交的过程中,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都应该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那么个人承担的费用是由你个人来支出,当然个人承担的费用只是你缴费总额的很小一部分,所以说对于你来说可能需要承担个1万块钱左右。那么这样的话就可以完成4年以来的社保,补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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