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如何主张权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员工辞职的时候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不缴纳社保的情形那么很明显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它是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我们在离职以前,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为我们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样的话才能够保障我们的根本利益,因为累计缴费年限直接决定我们经过养老金待遇的高低,所以说我们不能够正常的来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那么自己今后所获得退休金的待遇会受到一个较大的影响。
因为这个退休金是根据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来决定的,所以说企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当然员工也可以提起自己的主张,如果说员工明确拒绝来补交这个社保待遇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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