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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四年,公司不续签合同,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合法吗?

时间:2022-01-02 19:31 浏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工作4年公司不续签合同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合法吗?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它的补偿原则是你在原工作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那么就应该按照原工作单位每工作一年享受一个月的补偿金待遇,如果说不满一年那么6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话按半个月来计算。

所以说你工作4年多的话,那么至少应该享受到5个月左右的全额工资待遇,如果不到4年的话,那么至少也应该享受到4个月左右的工资待遇,那么仅仅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待遇很明显是不合理的。而且补偿完这个工资待遇之后,你还可以享受到另外一项待遇,那么就是我们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因为毕竟这样的失业是属于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单位,所以说是符合领取失业金待遇的,当然你的失业保险如果交了4年的话,大概可以领取到9个月到12个月左右这样的失业金,而且在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所以说这方面的待遇你都应该正常的去享受,仅仅只给你补偿一个月的工资,那么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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