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如果开除了,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单位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其实是不能随意开除任何员工的。当然如果不考虑金钱的因素,愿意付出大把的经济补偿,那其实与每个员工都可以被开除的。但是如果你又不愿意付出,超出限额的补偿和经济赔偿,还又想随意开除员工,那是万万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我们对劳动保护还不是那么严格,但是也绝不支持各类企业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员工。不论企业性质是如何的,都是坚决会进行处罚的。
那么以下员工是企业不能开除的,如果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要给予巨额的补偿或者赔偿的。有时候这种赔偿可能是企业都承受不了的。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都快要退休了,现在开除对方去哪里找工作呢?除非企业将员工最后几年的社保,基本工资全部承诺给付后,可能才行。
2.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这种是在国家法律中明令禁止的,企业真的想开除,那么必须按照我们我们法律承担员工未来的所有工资和收入。也就是说假如哺乳期要一年,这一年原公司继续还得给或者一次性全部给父。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但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如果想开除,那么一直到医疗期结束前的工资仍然需要给付。
4.工作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并且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这一块潜在赔偿要求数额可能会是巨大的,当职工检查有职业病时,企业有时候要负担终身啊。
5.疑似职业病病人,正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这方面企业的赔偿和救助责任同上一条
6.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员工的职业病已经被认定的事实基础上,企业有着巨大的持续扶持和给予经济补偿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仅是针对患病其中,而且可能责任还要延伸到其需要抚养的家属和未成年子女上面。企业都得承担这些责任。
在以上6条,并不是企业同职工达成了所谓的一致协议,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的。职工在达成一致协议后,如果后续发现还继续受到了损害。尤其是职业病方面那么职务,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企业继续承担责任。
除了以上这6条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企业如果愿意花2倍的经济补偿金,那确实可以任任性的让员工离职。例如一个员工已经工作了10年,那么企业付出了2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一个月的提前通知补偿费,员工是可以离职的,但是不能用开除二字,只能用双方达成一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么一个说法。
因为员工在失业之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和失业救济金,但是如果被开除可就申请不到了。那么如果被开除,那一定需要拿出开除的原因和理由,如果此原因和理由不是被认可的话,员工仍然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请劳动仲裁。这就是说即使企业给了钱,也只能是解除劳动合同而已。
总体而言,假如是一个有着规章制度企业,假如是一家相对规范的企业,谁会去无故开除员工呢?既影响企业声誉,又损伤企业的利润,可能还要引发各类的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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