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达成一致前,单位可以断掉员工的社保吗?有何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达成一致之前,单位可以断掉员工的社保吗?有什么依据?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企业单位确实是没有义务来给员工缴纳社保了,所以说并不是说中断员工的个人社保,这个时候企业单位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增员和减员的工作,那么你既然离开工作单位了,所以说需要做的就是一个减员的工作,你已经不属于这个工作单位的员工了,所以说工作单位也没有义务来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
但是这里面它有一个时间节点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当月15号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当月就无法享受到由员工的单位来给你承担社保的待遇,所以说你当月就可以将你的社保关系自己转移出去,那么你可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也可以转移到自己新的工作单位,这样的话就由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说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基于参保就可以了。
如果说你是当月15号以后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还应该给你承担一个月的社保交费,也就是说这个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工作单位来承担,那么从下个月开始,你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转移社保,所以这个时间节点是比较关键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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