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最后创业失败,之前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先说一个理论上的回答,不论是天使轮、还是A轮或者后面的投资,既然是投资就得承担风险。同时他们的投资全部是进入公司成为股本,投资人也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创业失败,公司破产关闭,所有的股东都亏损了,为什么还要还他们的钱呢?所以理论上是不用还的。
但是我们要知道做投资的这些人,算账和防范风险比谁都专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会或多或少的提出一些条件。导致在创业失败后,虽然投资不能拿回,但是他们可以从这些条件中得到一定的补偿。这才是接受外部投资时最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下就给大家讲讲,创业失败后有哪几种情况,创业者还需要承担责任。
1.对赌条件下,创业者要承担对赌失败后的后续责任,与公司关门无关。在投资者的投资条款中,可能会要求创业者签订对赌条款。如果对赌失败,创业者需要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及其潜在收益损失。这个保证不仅仅用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保证,可能还需要用创业者的个人无限责任去担保。那么公司关门后,相当于创业者还需要继续还债。
2.债转股条件下,如果公司最终亏损,有可能投资变成了借款。有很多投资是以明债实股或者明股实债等多种方式来进行。总体而言,如果公司经营越来越好,那么投资机构一定是拿股份,如果经营的不好,投资机构会想办法变成创业者的债务。
3.创业者有经营中的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赔偿。投资机构在投资之后,会要求创业者按照公司法以及股东章程,董事会章程等等决议去依法依规管理公司的。假如有些创业者自身行为非常随意,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混为一体,或者有一些损公肥已的行为。即使公司关门后被其他股东或者投资机构抓住证据后,那么创业者还需要承担违规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所以一切说,如果创业者将公司股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是按照原定的经营计划和董事会决议一分一分的全部花掉了。但是由于原先的决策不正确,或者形势发生大变化,导致公司持续亏损,最后被迫关门。那么创业者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前提是创业者同其他股东或者投资机构,没有签署另外特殊的条款或者承诺或者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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