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立场,到底想问的是:谁该怎么办?
我只好辛苦点,分别站在银行和借款人的角度来告诉你,他们分别该怎么办?
1、银行该怎么办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业务中违规,其情节轻重也是区别很大的,有些可能属于“经办人违反审查失职”之类,属于轻微的“银行内部管理执行不严”,比如:借款人申请资料不实等。
对于这种轻微的违规,属于银行内部管理漏洞,比如经办人员并非主动或事先知悉借款人材料造假,只是怠于审核的结果,造成违规放贷,——打比方啊,不代表这种违规就一定体现在这个方面。
后续银行的做法,一方面肯定要对涉事员工“内部追责”,另一对此按揭贷款要加强不同程度的催收了。
有可能按常规的“视同无过错贷款”进入逾期类同样的程序去追索,也有可能会责令借款人一次性提前还清所有的贷款剩余本息。
至于采取何种催收方式,银行会在“内部会议”中(逐户)对应落实的。
这种违规的类型比如:银行员工主动参与造假,或者明知借款人资料有假故意装作不知道,甚至于开放商恶意造假,等情况下,银行有可能采取更为严厉的“内外应对措施了”。
我们这里就发生过一起性质恶劣的开放商造假的案例,好多房贷的申请资料对应编号的房屋“根本都不存在”,后银行无意中发现之后,一次性从开发商账户扣除了所有贷款户的贷款总额。幸好发现得及时,没有造成资金上的损失。
当然了,这种恶意的贷款已经涉及犯罪了,属于特别严重的违规,银行事先的贷款审查中也有漏洞。
那么,对于严重的银行自身违规的情况下,一经发现之后,银行的做法:
第一肯定是最大速度收回本息,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二也会针对内部的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内部处罚、直至可能的“视其情节轻重选择是否提交法律”制裁。
比如:借款的收入水平或者某资料不符合该行贷款要求,但是借款人是不知道的,而银行的贷款审查人员“违规予以放行”,这显然,不能将银行内部的错误带来的负面影响(贷款逾期了)施加给客户(要客户全额提前还贷)。
这种情况,借款人应该办的就是:努力与银行沟通暂时的解决办法,再尽快扩大自己的收入水平,以令后续的还款保持正常。
做了坏事就有可能要承担后果。
假如借款人自己提交了虚假的资料,但是银行没有审查出来,或者如第一条所述,还有更大的其他“阴谋”(如与银行经办人员而已串通、私刻公章等)。
那么,你就要看银行的脸色了——人家内部问题怎么处理和你无关,但是如果你有其他违法行为,最大坏处的考虑,可能对你提起附加的刑事起诉(这种可能性极小,但存在)。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你要办的就是:
比前款要更为主动积极去与银行沟通,在银行也对你的错误可以谅解的情况下,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后续贷款归还方式”,且有实际行动。
——违规贷款对于借款人最怕的就是“被要求一次性还清所有剩余本息”,那么你要为避免银行做出这种裁断而去努力。
比如:短暂逾期的情况下,仍然每月不定时、不定数量还上一点。
差不多就这些吧,纯手工打字,尽管觉得还没讲透,但主要方向应该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