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有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请你充当了“第三方保证人”对某个单笔贷款做了担保。
1、银行的贷款,都是按每笔独立审批发放的,包括担保在内的所有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也都是与合同/协议一一对应的,因此,一年前你对那笔贷款所做的担保,在他还清了之后,不再具有担保责任了。
2、如果过桥后此人仍需贷款,新申请对应的担保资料需重新确认,如果个人担保的,还需要重新找到担保人、重新签字。
3、假如此人还找到了你,你可以根据你2的关系、对方的经济状况综合分析后,重新做出自己的判断,继续担保还是找理由拒绝,取决于现在的你,完全与之前的那笔没有关系了。
4、另外,担保的责任,如果对方到期后没有还款,在其逾期半年之后,如没有任何一方向你发起“追责”,担保责任也自然消除——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