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本息没还重新打条,法院怎么判决?

当民间纠纷上升到法院层面的时候,一般都是“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不了”的状况。那么对于民间借贷“重新打条子”如何认定,同样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你无需举证

既然借款人会愿意重新打条子,那么对方应该是对借条中的内容认账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出现,也就是说,借款人在法庭上对你“补打的条子”中涉及的本息都无异议,那么法院当然是支持借条中的内容,除非借条载明借款的年利率超过24%。

2、补打的条子可以看做是单纯的欠条,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借条

也就是说,补打的条子并没有对应发生真实的资金交付过程,那么,在你们双方协商不成之后,法院有可能依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最终以“欠条”的相关规定去进行判决。

3、也有可能将“补打的条子”认做原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法官是否按照这种“思路”去处理,关键取决于你们借贷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在哪。

从本质上来说,“原借条”中涉及的利息部分,你并没有支付给别人,那么这部分就不应该享有利息(复利)。

这种原借条逾期未还“补打的条子”对应到正规的贷款机构(如银行),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份“催款通知书”。其主要作用便是“使得原始借款诉讼有效期延长”。

但是否会这样,也要具体参照“补打条子的日期是否在原始条子诉讼有效期之内”。


综上所述,第3种的可能性最大,但因法律是个严谨的事,特别实在有文字为证据的案例面前,每一个字都是很关键的,更不谈还有时间因素了。

因此,如需要更多的细节,最好是在提供更详细的资料之后,才可以精确分析。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2-1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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