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法律层面、道德层面还是情感层面,都是没什么好争议的,只要不是因为你的原因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那么你就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来支付这25万元的赔偿款。
为什么这么说呢?
驾驶人负责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所发生各种事故,应该由机动车驾驶人负责,也就是说,你的朋友作为司机,在驾车的过程中因为出了交通事故撞到了人,那么他就必须负全部责任。
除非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驾驶的过程中,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他的正常驾驶行为受到了干预,导致事故的发生,只有这种情况下,他才可以申诉要求你来承担连带责任和主要责任。
所以,如果事故跟你无关,那么赔偿就跟你无关。
车主负有连带责任按交通法规的规定,如果司机作为事故责任人无法承担或履行法律责任,那么作为车主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这起事故中,你的朋友既是司机,也是车主,那么怎么轮也轮不到你来出头担责。
该走保险的走保险正常情况来说,机动车都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用于保证你在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因为你的责任导致他人的财物和人身受到伤害损失的时候,能够支付相关的赔偿。首先交强险肯定是要买的,人身伤害的赔付上限11万,然后绝大多数车主通常会购买20-50万左右赔付额的三者险,如果有购买保险的,也应该先由保险支付,然后不足的部分由司机或车主来补足。
像我家里,我自己的车、我太太的车、我父亲的车,都是按照200万的赔付额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就是预防万一出现这类事故的时候,保险的赔付额能够进行有效的覆盖,不用动用自己的资产来进行赔付。
AA制不是一种违法责任的共担机制所谓AA制,是对聚餐、旅游等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交通、餐饮、住宿、门票等各种合理费用的分摊模式,这些费用是旅游活动本身的必要性支出,但一定不包括违章罚单、交通事故赔偿款等支出项,即便你们以协议的方式事先进行了约定,多半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不要盲目的滥用所谓的AA制度,更不要盲目的去承担不该你承担的责任。
碍于情面的支援,不一定能换来友情的巩固有些人或许会觉得,坐朋友的车去旅游,朋友出了问题、遇到了困难,理应出手相助,这个道理没错,但是一定要注意原则。
如果你碍于情面,主动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那么也就意味着你在这起事故中是要负有50%的责任的,如果这起事故中的受害方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涉及到更多的赔偿甚至是刑事责任的时候,有可能你将作为连带责任方需要进一步担责,而这些后果多半是你未曾考虑过的。
所以,在我看来,无论你和朋友的交情有多深,你都不应该去出这个25万,即便是你的朋友家徒四壁拿不出钱,你也最多可以考虑以借款甚至赠送的方式来掏这笔钱,以杜绝你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风险,希望你能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我是元宝爸爸,亲子旅行家,多平台原创作者,分享专业的旅行、自驾旅行、亲子旅行经验和知识!欢迎关注我,留言咨询或讨论。未经本人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立即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