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娼妓业一直有,但是也一直没有什么巨大的发展,只不过常常被一些忧国忧民的士大夫们在道德上和国难的意义上抨击,所以才使后人不自觉地夸大了历史上娼妓业的规模与影响。
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像后来打不过洋人的败军之将却勇于为“守节”而斩杀自己的妻女一样,充分体现了中国文人那种当不上奴才的政治情结和色厉内荏的软骨头精神。
古代合法化的“一夫多妻制”,大户人家除了正妻,还拥有众多的妾室、奴婢等,使得当时社会上出现男女比例失调。
暴富者、权贵以及众多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对“买春”都有巨大的需求,加上古代女性的地位低下,很多无力求生的女生为了生存,沦落风尘。
娼妓虽然同时称呼,但是娼与妓是不同的,娼是纯粹出卖肉体的,而妓女有很多是卖艺不卖身的,著名的秦淮八艳,并非寻常歌妓、庸脂俗粉,作为青楼女子能流芳百世,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但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管理者并不是一群傻瓜或者只顾贪赃枉法,别的一概不干。他们深刻地懂得当时女性的这种处境,因此总要千方百计地防止低层女性由于“贪图享受”(其实是为生活所迫)而自投娼门。这并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而是因为这样的女性一多,娶不到媳妇的男人也就必然更多,甚至“玩物丧志”沉迷于妓院的男人也会更多。这不仅仅会威胁到社会的整个婚姻家庭制度,会破坏孔孟之道“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理想,甚至会威胁到统治阶级培养接班人的政治大业。所以历朝历代都有许多针对娼妓的“就业资格审查”,绝不是谁想干就能干;而且“逼良为娼”一直是重罪,一直被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