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监察制度那么严格,但是还是有那么多贪官?

谁告诉你明朝的监察制度很严格?明太祖朱元璋规定,贪污60两白银枭首,剥皮填草。甚至他的驸马犯罪,也照样诛杀。然而明朝除了明太祖以后,仍旧贪腐不绝,到明朝中后期反而更加严重。

明朝监察制度

明朝改中央御史台为都察院,设立左右都御史、副都御使与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一共110人。这些人主张全国官员的督察,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负责。另一方面,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后,设六科给事中,稽核六部百司。

作用和弊端

明朝监察制度的确加强了对官员的监察,但是主要作用还是加强了皇帝对于各层级的官员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除了防治官员有异心之外,想杜绝贪腐的作用,基本没有。

明朝治理贪污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也深知百姓的苦难,对于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因而用几乎残忍的方法治理贪污,然而似乎成效并不大,连他自己也说“朝罚而夕犯”,一个贪官被杀,一批贪官站起来。

为何呢?因为明朝官员的俸禄非常低,而权力又比较大。以县令为例,明朝县令年俸才90石大米,购买力换算,大概如今的两三万块钱。就算一品大员,也就800石而已。明朝中后期,货币迅速贬值购买力锐减,官吏只能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明朝的监察官员也属于文官集团,身处“鲍鱼之肆”,若是想保住头上的乌纱帽,这些督察御史会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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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3-05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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