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什么实行南北分闱制度?

清朝施行的“南北分闱”说白了就是为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选取更多的士子。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大部分制度后,又有所变动,比如将湖广拆分成湖南与湖北,将南直隶(江南省)拆分为江苏与安徽等。而“南北分闱”就是指湖南湖北。

清朝康熙三年,湖广被拆分为湖南省与湖北省,然而直到雍正帝时期,湖南学子参加科举考试依旧要前往湖北的武昌府,中试的名额却大多偏向于湖北考生,被称作“一鄂横秋”,严重压制了湖南文教。湖南多位巡抚上疏请求重定湖广省的考生名额。

最终,雍正元年,皇帝胤禛下诏谕:湖南士子前往湖北乡试,必经洞庭湖,湖水浩潮无涯,波涛不测,有覆溺之患,朕心深为恻然。或致士子畏避险远,裹足不前,又非朕广育人才之意。

清朝正式下令进行“南北分闱”,湖广省“南北合闱”的时代正式结束,而分闱当年,湖南前往长沙进行考试的人数也是成倍增加,不得已还增设了考试场地,而湖南的文教也进入了井喷式发展时代。

至清朝道光二十年,湖南士子进士者441人,中举者数千人,有十四人官至总督、尚书与大学士。比如曾国藩就是出身湖南士子。后来湖南士子人才辈出,“南北分闱”堪居第一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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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3-05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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