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官吏获罪之后,其家中的女眷没有特殊情况也会被牵连。一般而言,这些罪臣家女眷主要有这么几个去处:第一,被送去教坊司;第二,成为官妓;第三,冲没宫廷或贵族府邸为奴;第四,流放。
古代宫廷有一处地方叫做“教坊司”,这是什么地方呢?这里主要是豢养大量歌妓与舞女的地方,而这些歌妓舞女的主要来源就是罪臣家属女眷。被充入教坊司之后,就失去了自由,统一穿着教坊司的服侍,宫廷宴会歌舞由教坊司女子表演、陪酒,供贵族取乐。
相对于教坊司,成为官妓是比较悲惨的一种,毕竟教坊司女子最后表现好是可以从良的。而成为官妓之后,就没有然后了。
看过《宫心计》等也明白,很多罪臣女眷也会被充入宫廷为奴婢。进入宫廷以后,成为宫女,终生劳作到死,几乎没有出头之日。
另外,有些朝代也会将罪臣女眷削去民籍贬为贱民奴隶,赏赐给贵族使用。清朝还出现了“予披甲人为奴”的惩罚。一般来说,这些罪臣女眷会被流放到边境等荒蛮之地劳作,受尽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