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
一、决定教师和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是教育部,不是某些学校自己决定的。
早在2017年3月4日,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说明延时服务的目的是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实还有一个 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学生家长的财务支出。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要确保学生安全。
三、所需经费多方筹措解决。
教师也有家庭,也要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教师晚下班一小时,会遇到很多困难。尤其是在北方。冬季,下午四点多天就黑透了,延时一小时下班,安全隐患很大。所以,延时服务,必须给老师一些补贴。再说,老师并不在意这点补贴,估计一个月就是给个几百元钱(学校的水、电、保安等都需要费用),不过,上级要求老师晚下班,老师必须执行啊!
课后延时服务所需的资金,有财力的地方,可以由政府解决。没有财力的地方,政府允许适当收费。对于困难家庭的孩子,很多学校都是免费的。当然,也可以由社会捐资来解决,但是,这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综上所述,课后延时服务充分考虑到了家长的诉求。很多学生家长因学生放学过早而无法接送孩子。只好把孩子送到课外辅导机构去托管。这样的机构也是不讲课,只是看护孩子,让他们自己写作业,而且收费不菲。
现在,学校集中看护学生,学生有不会做的题,老师可以讲解,而且只是象征性地收费。
题主问,老师监督收取托管费是变相收费吗?答案是,不是变相收费。如果上级主管部门不批准,哪个学校都不敢乱收费。
题主认为一小时写不了多少作业,其实,上级要求小学低年级不留作业。小学高年级一小时的作业也差不多了。再说,课后延时服务的两个目的我已经解释了。
我觉得,课后延时服务收一百二十元,真的是很低了,你把孩子送到“小饭桌”之类的辅导机构,一个月恐怕最低也得五百元或者八百元的吧?既然你不在乎这点钱,那就更好了。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对课后延时服务不满意,你可以不参加。这是自愿的。不能说,你想参加,又不交费,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
一项政策的实行,肯定有利有弊,关键是看利大还是弊大。我觉得,课后延时服务还是利大于弊。希望家长能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