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问得很好,我的看法如下:
一.要想搞好教育教学,首先就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正确的政策和路线。
我国的教育教学工作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并且还有很多有关的法律为教育保驾护航,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二.要想搞好教育教学,就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如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等教育机构的设立,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实施义务教育,为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现在实行校长负责制,不能否认学校领导的作用,但是学校领导必须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是有正气,干实事,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的领导。
四、领导和一线教师精诚团结,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在党的教育大政方针已定,上级有了明确的管理制度之后,一线教师才是教育教学的实施者和主力军。
毛泽东主席曾经精辟地论断“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三一页)。这个论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