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为在校犯……公平吗?
题主提出这么个问题,多少有点儿搞笑。学校开除学生,不光看犯错误的次数,更要看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
假如一个学生今天迟到了,明天上课又睡着了,后天该值日的他又忘了擦黑板……这学生虽然有点儿皮,但这样的错误犯五次也不会被开除。
假如一学生勾结校外歹徒在校园内霸凌学生致残,或盗窃学校财产数额较大,或品德败坏……虽然可能是第一次犯错,但性质恶劣,令人发指。那是非开除不可的。
况且,各学校都有校规和处罚条例,他所犯错误达到了开除的条件,那怕是一次,也是要开除的。
这正如社会上的人违法一样,有人多次违法却只是对其行政处罚,有人违法一次就直接毙了是一个道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容不得谁胡作非为。对于该开除而不开除,故息迁就严重违纪学生的,实际上是对其他学生的伤害。对于被伤害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只有严格执行纪律,对该开除的学生决不心慈手软,才是最大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