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开出的发票如何申报?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问具体的业务更容易回答,也不知道实际开票金额多少,是否存在预缴、免征增值税等情形。
不考虑其他乱七八糟的,我简单举个例子说明吧:某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收取10.5万元,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计算:
我们先计算相关的销售额与税额,小规模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即不含税销售额为10.5/(1+5%)=10万元,销项税额为0.5万元。
纳税申报:
如图所示,出租房屋应该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这一列填列,在“一、计税依据”找到“(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6栏)填写不含销售额。
然后在“二、税款计算”相应填列“本期应纳税额”5000元就可以了。
当然,实际工作中可能还有其他业务,按要求分别填列即可。如属于免征的可参考《小规模公司每月2万以下不用缴税,但是有个业务是季付,超过2万,那该怎么报税?》这个回答。
大概就是这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照葫画瓢,S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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