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税法中有明确规定,但是有个最新政策,对一些纳税人来说是利好,值得关注哦!
我们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超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对一些超了标准的纳税人来说,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取得进项,因此并不愿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哪些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呢?
一、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原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含本数)以下;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年应税销售额80万(含本数)以下;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含本数)以下。
重点关注新的标准: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下。2018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而且对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注意: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强调的是单位发生的应税行为具有偶然性;上述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三、超过标准的其他个人
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是自然人,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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