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私活,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还是以个体工商户开发票,哪种节约成本?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自然人个人接个私活,以个人名义还是个体户的形式去税局代开发票,哪种方法更节省税金?哪种节约成本?笔者建议以个体户的形式税金较少、风险最小!
自然人和个体户对于同一经济业务,涉税事项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关于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是劳务所得,个体户是经营所得!征收方式也不同,自然人取消代开环节的预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年终汇算清缴;个体户多以核定征收为主!
一、两种形式的共同点
1、纳税人身份
无论是个人还是个体户,通常情况下默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的优惠政策均一致。
2、相同的涉税事项
个人或者个体户共同的涉税事项,主要是: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税收优惠
同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两种形式,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的,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均可以免征!亦或者增值税附加享受50%的优惠!代开发票环节均不再预扣税金!
二、不同点的比较优势
1、自然人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接的私活,赚取的外水,作为劳务报酬的概念,需要和自己的工资薪金等收入,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政策,劳务报酬收入累加进综合所得收入之后,一般加重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
如果纳税人为了降低实际税负,采取违法申报方式,面临处罚和信用风险!
2、个体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的经营所得,一般情况下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其综合征收率在1%—2%之间。且个体户经营所得不是综合所得的范畴,不用累加进综合所得收入里面汇算清缴!实际税负可控,也没有信用风险!
三、综述
根据上述2种形式相同点和差异点的比较,笔者建议以选择个体户的形式最优。当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本文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