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小规模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最新的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所以,10万就相当于起征点。这个起征点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来说的,开具专用发票不再此列。
为什么可以抵扣的专票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发票能享受优惠政策呢?
增值税是流转税,不管货物从A公司到B公司,再到C公司,终端消费者才是最终的纳税人。在会计科目上有负债类科目叫做应交税费,就是说税收实际是负债,公司是替国家收取的,既然是替国家收取,当然应该上交,这也是为什么增值税不能避的原因。
实际上:
购进支付的是含税金额,专票也是完税凭证,是先行支付税款。
销售收取的是含税金额,是把自己支付的税款收回来,把增值税转嫁出去。
假如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不含税30000元,实际产生税款900元。发票开给乙公司,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产生销项1000元,因为专票可以抵扣,所以实际的增值税为1000-900=100元。
假如专票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甲公司可以免征,享受免征增值税900元。这是一次流转增值额免税。
乙公司本身就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符合抵扣政策,抵扣掉900,应交增值税100,这是二次流转免税。
对于税局来说,这实际上是提供了两次税收优惠,税局拱手相让900元现金给企业,这显然不符合税收的本意。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
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权利和义务也是相对应的关系。享受了优惠政策的,自然不能再抵扣,想抵扣的,必然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所以普票可以在一定金额内享受优惠,但可以抵扣的专票,那就要照章纳税了。
- 上一篇:公司的税务怎么管理?
- 下一篇:企业如何合理避税有靠谱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