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二次碾压,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律致人伤亡的,并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规定: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负主责或全责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案件死亡一人,筆事司机第二次碾压受害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依我看:二次碾压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根据《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以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公安交警部门案发后会到达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进行法医尸检确定死者的真正的死亡原因,再根据肇事车辆痕迹检脸,比对找出肇事车辆与死者伤亡之间的必然联系,来确定责任。本案死亡之因是多车辆多次碾压的结果,也就是一果(死亡)多因(多车多次),请问:能确定是哪一次碾压直接导致死亡的呢?显然,不能确定哪一次碾压该负死亡的主责或全责。也就是说究竟是哪一次碾压致死的不能确定,结论只能是存疑。
根据刑法存疑无罪的处理原则,既然无法确定二次碾压负此次被害人死亡的主责或全责,也就无法追究二次碾压者的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当然民事赔偿责任是须承担的)。
文章转自:唐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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