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提出依照法定程序提起公诉,那么法定程序是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所谓‘’按法定程序提起公诉‘’,是指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办理。
一,意味着侦查机关丶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充分丶合理怀疑已经排除,即‘’前期审查起诉工作己完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即应当判处刑罚予以处罚而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二,意味着检察机关审查该案件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办理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环节法定程序‘’己经终结一一承办人员额检察官审查终结写出审查终结报告一一根据员额检察官权限独立作出起诉决定,或报告并经分管副检察长同意提交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提起公诉一一并由承办员额检察官拟制制作起诉书丶讯问提纲丶示证提纲丶答辩质证提纲丶公诉意见等作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准备等工作。
三,还意味着根据刑诉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将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的不同,向符合案件管辖相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比如,一般刑事案件由基层检察院根据犯罪地管辖原则向其对应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死刑的案件基层检察院必须依法报送它的上一级地丶市级检察院审查后向它的同级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外国人犯罪或我国公民针对外籍人士犯罪的依法由地丶市级检察院向其对应的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在全省丶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依法由省级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起公诉;另,森林丶监狱丶军事等专业领域的刑事案件由专门检察院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