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录音一审,能否作为上诉二审的诉讼请求?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一审庭审录音只能作为上诉理由的证据之一,而不能作为上诉的请求。
为什么只是上诉理由的证据,而不能作为上诉请求呢?
一,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刑事诉讼法丶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均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审结束后原丶被告有权对一审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对一审判决内容是否合法丶合理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审理后撤销丶改变一审判决或裁定。
二,上述‘’一审法庭审判活动是否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即在一审法庭原丶被告及诉讼第三人有权对法庭组成人员,如审判长丶审判员丶陪审员丶公诉人等人员认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不能保证公正审理申请回避的权利,再比如原丶被告人均有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的示证权丶质证权丶辩论权丶最后陈述权,以及对不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丶鉴定意见作出的鉴定人申请法庭传唤证人作证和鉴定人出庭回答对鉴定意见质疑的权利……而上述‘’一审法庭审理活动是否保障诉讼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作为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理由的。
三,上述涉及‘’法庭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权利,如果法庭上被剥夺或限制就不能确保查清事实丶分清责任丶适用法律正确,因此,法律规定非法剥夺庭审中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依法一审审判系‘’非法审判‘’,非法审判自始无效。对于这种剥夺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非法审判行为本身就可以作为‘’上诉的独立理由‘’。
四,即然‘’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是一项保证公正审判的法定权利,并可以作为‘’上诉的独立理由‘’,一旦诉讼参与人要提出上诉,那怎么证明法庭非法剥夺了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呢?证据在哪儿呢?
答案一一‘’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就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审理的有关规定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法庭审理全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一旦当事人上诉,上级法院有权提取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一审法庭是否非法剥夺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所以,一审法庭审案的‘’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诉讼参与人以法庭非法剥夺诉讼权利的理由而提起上诉的‘’重要证据之一‘’。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