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监督撤销原判,二审后又维持原判,该服从哪一次审判?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该案的‘’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属于有效力的生效判决应当服从该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比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新一审判决的效力高。
为什么本案例二审判决高于审监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的效力呢?以下本人试从诉讼法理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关于‘’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意涵是什么呢?
A,意味着该案原生效判决原来就是一审程序审理后所作岀的判决,基于原告丶被告双方对该一审判决均未提出上诉,根据我国诉讼法之规定在上诉期间内未提出上诉的案件,过了法定上诉期间该判决自动生效,而本案例提问者所述审判监督程序针对本生效判决所作裁定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就意味着该生效判决是一审判决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而自动生效的,所以审监庭才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而不是裁定‘’撤销二审裁定,发回二审‘’;
B,既然经审判监督程序审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还意味着这里的‘’原判‘’就是一审法院对该案的事实审和法律适用审,依法须另组合议庭开庭按照一审程序进行‘’重审‘’,经过法庭按照一审程序所作出的判决仍属于一审判决,原丶被告双方均有针对该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二,如前所述,该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要求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另组合议庭按一审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重新一审所作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原丶被告双方对该判决仍有上诉权,如果原、被告中双方或一方有人提出了上诉,那么,该案就不能自动生效。
那么,该‘’发回重审‘’的一审判决怎么才能生效呢?
依我之见一一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一个案件经过二审,二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即立即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本案例发回重审后按一审程序审理并作出的判决,一旦原丶被告有人提出上诉,须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而该‘’二审判决或裁定如果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该二审维持一审的裁定是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然比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的效力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