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未公示,依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未公示的规章制度肯定不合法。
依我之见:依据“未经公示的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未公示“行为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不合法。
一,所谓“规章制度”,即公司的管理的“法”,法的基本特点是制订应按照草拟丶讨论丶通过丶公布丶生效日期这个程序来进行,其中最为重要的程序内容是“法的公布和生效时间”,俗话说的好“未经公布的法,就不叫法”,公司的法如果不予公布丶广而告之,全公司的人员就无从知道,又怎么去自觉遵守并成为每个公司只工的行为规范呢?
因此,“未经公布的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即使违反依法也不应当认定公司员工“违约”而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恰恰应当认定公司“未公示”行为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二,当然,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布的形式是很多的,比如广播丶大会公布丶张贴告示,再比如在格式的劳动合同中列出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条款……等等,都属于“公布”的方式方法。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采取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据此,公司依据未公布的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肯定违法违约,一旦打起劳动争议官司,公司必输无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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