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现实情况下,确实有很多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基数缴纳社保。我们的养老保险都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后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损失。怎么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呢?
养老金损失计算有办法实际上,按照我们的养老金计算公式,缴纳社保的养老金是具体到每一个月的交费都可以计算出待遇。不过还是按年计算比较好理解一点。
我们目前缴纳社保退休,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如果我们少交一年保险,如果应当缴纳社保的基数是当年社平缴费基数的话,基础养老金至会损失1%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损失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交费基数的8%加上历年的计发利息。然后按照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是139个月,50岁退休是195个月。
一般来讲,少交费一年根据交费的年代不同养老金也不一样,如果当地社平工资是5000元左右的话,如果工人工资跟社平工资差不多,每缺少这样一年能够每月减少养老金60到70元左右。
这样还不能计算每年养老金增加的损失。
可是最大的问题是,人的寿命是不一定的。如果因为养老金的损失产生争议的话,可能会导致法院诉讼。一般来讲,两方达成协议即可。
福建省关于职工直系亲属遗属月救济费,有一个规定,以数月救济费可以经本人申请后一次性支付,法定供养月数是120个月。有人说只有十年会不会亏?一般不会,因为我们至少还有利息收入呢。
如果按这样计算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补偿养老金7200元到8400元。15年是10万到12万元左右。
不过,实际上造成损失,法院一般也不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的有关规定中明确,对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案件属于行政部门的责任,法院不予受理。
只要能够进行社会保险费补交的,用人单位就应当首先为职工补交养老保险,然后职工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了,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保障。只有无法补交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赔偿。
但是这种情况,几乎没有。因为,职工要首先确认劳动关系,只要能够确认劳动关系就可以补缴,不管是不是到达退休年龄,非常简单。
所以,对于企业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建议我们趁年轻证据齐全的话,首先申请维权,不要等到年老后在证据灭失的情况下在维权,那样是非常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