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5年社保,男的60岁了刚领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就过世了,直系亲属能拿到多少钱?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职工退休后因病去世的待遇叫做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一般我们可以领取的待遇有四大类:
第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我们交纳养老保险,每个月都会根据缴费基数的8%划入养老金个人账户。这一部分钱,而且每年会根据国家发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2018年是8.29%,远远比银行理财要高。
不过我们退休后,每一个月都要领取一份,领取的这一份就会减少了。有点像是个人财产,因此职工去世后可继承。如果我们活的时间比较久,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毕后,国家会有统筹养老账户,发放等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保障大家待遇不变。
总体而言,职工去世后,只要有余额,其直系亲属就可以领取。
第二,丧葬费。丧葬费实际上源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最初规定只有职工两个月的工资。后期各个省市纷纷出台自己的标准,全国各地是不统一的。
有的地方从90年代开始就实行定额,比如山东省实行1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这笔钱拿到90年代很多,但是拿到现在真的不够看了。
上海、天津、福建等地是以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发放两个月的社平工资,一般都超过1万元了。宁夏、辽宁等地是按照三个月社平工资执行。
第三,是一次性抚恤金或者救济金。最初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一个供养亲属的发放抚恤金六个月的职工工资,两个九个月,三个及以上12个月。目前广东等地还是执行这一标准。
宁夏等地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直接是执行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山东省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是最多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陕西省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冬季取暖费。
第四部分待遇,叫做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有的省市是没有这一部分待遇的。因为相关认定标准,可以跟低保合并到一起。山东省2018年12月发布了最新的标准,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从2018年10月起提升至530元,480元和430元,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上提高10%。陕西省是385元和330元。
实际上,如果以山东青岛的标准为例,刚刚退休就去世,基本上个人账户养老金能有3万元左右,丧葬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5.3万元(2018年,2019年可能提高到5.7万元以上),合计能有8.4万元左右。
缴费15年,如果单纯考虑养老保险的话,总的负担不会超过8.4万元。可以说本金有保障了。
可是往往我们交纳社保的时候,也交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大约能有养老保险的一半左右,不过我们如果因病住院的话,也能报销不少钱。医疗保险是不没有死亡后待遇补偿的。
所以,社保制度实际上但也是千差万别,如果单纯考虑养老保险,还是非常有保障的,强烈建议所有年轻人都交纳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