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55岁的原国企下岗职工,有什么社保方面的优惠政策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确实年龄达到五十五岁还下岗失业,再就业是一件非常困扰人的事情。多数企业不太可能再招用这样的职工了,毕竟我们现在劳动力仍然过剩,大家都喜欢招用年轻人。55岁以后再就业的可能性很小,也就只能找一些保安,保洁,协管员来干。
国家对于我们在缴纳社保方面有没有什么政策呢?一般有这么几个:
第一,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一般有三个: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非个人意愿失业,有求职意愿。国有企业一般都会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55岁还是自己主动失业的话就是疯了。所以,基本上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我们的医疗保险会有失业保险基金承担。2017年底,国家在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的时候,拟对失业金领取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这样的话我们领取失业金至少有两年的社保待遇,就不用担心了。希望这一条例,早点修订完善并付诸实施。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主要是针对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男同志50岁以后,女同志40岁以后都可以列为4050就业困难群体。他们可以申请享受三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待遇。
只要个人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从事政府规定的相应工作,能够拿到相应的补贴。补贴标准最高是2/3,一般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的2/3。上海等一些地区是50%。青岛市2018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标准上调至500元每月。
距离退休不足五年,初次申请的可以享受到退休为止。也就是说55岁的话可以享受政府补贴一半甚至2/3的社保费。这样负担就大大减轻了。向青岛市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单交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637元每月,政府补贴425元。相当于个人只承担217元,非常划算。
除了灵活就业人员补贴之外,如果我们在单位实现就业的话,单位也可以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单位承担的部分,会由政府予以补贴。这样也增加了就业困难人员的竞争力。
第三,创业补贴。实际上如果我们开办一些创业实体,或多或少的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比如青岛市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是1万元,只要保证两年内开办的商店持续经营就可以了。如果是小微企业,招用一定的员工的话,能够享受到2万元,另外还有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小额贴息政策等等。
这些政策实际上问当地的就业服务部门,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信息,申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
除此之外,如果我们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定不要忘记索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职工正常工作时应发工资为基础,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目前,最高标准是2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12个月,实施以后12个月。
其实,下岗老人最盼望的还是能够提前退休。目前,我们的提前退休政策一般只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
如果是破产国有企业职工,曾经有政策规定,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不过是1999年的老政策了,现在执不执行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如果我们未来退休年龄政策能够以灵活退休为主,允许30年工龄可以提前退休,或者职工根据自己申请,可以有五年的自主选择时间这样就更人性化了。
希望未来能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