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单位注销了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完全可以的。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为基础,但是用人单位即使不盖章,也不影响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如果在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相应的住院费用报销等待遇,会有用人单位承担。截止日期从职工或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之日起。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社保部门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来解决。
有人说事后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就能够免于赔偿的话,那么工伤保险条例就是形同虚设了。
只要我们申报的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职工可以凭工伤认定书要求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我们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的治疗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这一段时间叫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解除劳动关系无效,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交社保、发放工资等等。
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职工应当鉴定劳动能力。根据伤残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相应待遇标准,各省市不一样。
所以,不论用人单位配不配合,职工可以认定工伤。